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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湖北刑事辩护论坛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作者:lx

2010年5月15日至16日,近五百名湖北律师齐聚湖北饭店四楼会议中心,与应邀来自湖北省政法院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十余名资深教授、专家们一起,共同参加了湖北刑事辩护律师的盛会——“2010湖北刑事辩护论坛”。论坛的主题为“规范刑事辩护防范执业风险”。

    本次论坛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和武汉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由湖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武汉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由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科学研究所三家法学研究机构和湖北立丰、博观、今天、忠三、协立、静海、自强七家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

    本次论坛是为了从理论上、实践上加强我省律师刑事辩护的交流与探讨,提升律师参加刑事辩护的水平与质量,进一步规范律师的刑事辩护,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同时,以律师论坛为依托,创新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方式,组织律师进行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增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次论坛不仅是湖北律师界的一次业务培训,也是湖北刑事法律界同仁的一次高峰论坛。

    为期一天的论坛,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节奏紧凑,有条不紊。

    5月15日下午2点,由湖北省律协会长张粒律师主持开幕式,首先湖北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汪少鹏律师代表承办单位致辞(内容详见附件1)。随后,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马安骏向由著名刑法学泰斗马克昌教授担任主任的省律协刑委会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专家顾问分别为:武汉大学法学院马克昌、康钧心、莫洪宪、林亚刚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齐文远、夏勇、赵俊新教授。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康钧心教授代表省律协刑委会专家顾问讲话,最后马安骏同志代表省司法厅、省律协作了讲话。
 

    5月15日下午3点至6点及5月16日上午8:30至12:50,分别在省律协副会长柳平律师、省律协监事长曹亦农律师的主持下,来自刑事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十五名专家、学者及律师作了如下精彩的演讲和点评:

    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晨作题为“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的演讲,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齐文远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莫洪宪教授分别作点评。

     2、武汉大学法学院林亚刚教授作题为“刑事辩护散谈”的演讲,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夏勇教授分别作点评。

    3、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作题为“规范刑事辩护、防范执业风险,需要正确处理几个关系”的演讲,由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光圣、武汉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邓凡律师分别作点评。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俊新教授作关于题为“刑事辩护风险的几点看法”的演讲,由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赵慧、武汉市律协副会长严道清律师分别作点评。

    5、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张忠斌作题为“死刑案件辩护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演讲,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匡正、湖北省律协副主任谢序贵律师分别作点评。

    论坛结束时,由省律协副会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用江律师作了总结与综述(内容详见附件2)。

    本次论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专家们的演讲与点评既有宏观层面的,也有微观层面的,既有刑事辩护基本理论的传授,也有具体辩护技巧的点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有最新司法改革举措的披露,有办案经验与技巧的介绍与点拨,也有不同观点的碰撞,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与针对性,殷殷之情、眷眷之心,令人感佩,与会律师受益匪浅。

    可以预见,本次论坛所形成的成果将会对推动我省刑事辩护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作为此次论坛的主要协办单位和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汪少鹏主任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前后派出10多名律师参加论坛的筹备与会务工作,并选派10多名资深、骨干律师参加了论坛的全过程。

附:
1、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汪少鹏律师在开幕式上代表承办单位的致辞
2、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用江律师对刑事辩护论坛的总结、综述

 

附件1


在2010湖北刑事辩护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湖北省律协刑委会主任 汪少鹏
(2010年5月15日)

 


各位领导、嘉宾、律师同仁们:下午好!

    2010年湖北刑事辩护论坛今天如期举行了,我很荣幸地代表本次论坛的承办单位湖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武汉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向参加论坛的各位领导、嘉宾和律师同仁们表示真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动议举办以“规范刑事辩护、防范执业风险”为主题的刑事辩护论坛,其目的是通过本次论坛,促使全省刑事辩护律师树立通过规范刑事辩护来防范执业风险的理念,并以此为契机启动全省刑事辩护律师参加司法部部署的警示教育活动。此次论坛得到了省司法厅、省律协和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律协的充分肯定与大力支持,得到了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科学研究所及七家律师事务所的协办支持,我在此代表承办单位对上述部门和单位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我们认为,鉴于刑事辩护工作的特殊性,刑事辩护律师更应当参加到警示教育的活动中来,通过警示教育来增强我们的规范辩护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为此,我们倡导全省刑事辩护律师应当规范地开展刑事辩护,并通过规范的刑事辩护来防范执业风险。

    所谓规范的刑事辩护就是要理性、依法、独立、专业地开展辩护工作。

    理性,即理性分析司法环境与公众期待,客观分析案情与特殊局势,准确把握当前的刑事政策。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始终做到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既不能受社会公众与广大网民的情绪影响而盲从,也不能为了达到个人宣传和扬名的目的而进行舆论炒作,更不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依法,就是依据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包括依据刑事政策,依照行业规定与规范要求开展辩护工作。律师辩护必须严格把握法定界限,绝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独立,即辩护律师在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的过程中,首先应当保持职业的独立性,不依附于任何一方地开展辩护,以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辩护律师不得以独立性为由违法辩护,不得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专业,即辩护律师不仅在会见、阅卷、调查的过程中体现很强的专业性,在询问、质证、举证及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也应当体现很强的专业性,而且在执业过程中还应当体现出娴熟的辩护技能。尤其是办理社会各界关注度很高的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关涉律师行业声誉与形象,辩护律师更加应当体现很高的专业素养与执业技能。
 

    各位律师同仁,虽然在当前我省乃至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艰难性,但这只是我国法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暂时性的现象,我们应当立足法治发展的长远目标,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权的崇高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出发,坚定地依法开展好刑事辩护,不仅要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规范刑事辩护才是防范执业风险的最有效途径。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附件2
 

2010湖北刑事辩护论坛总结与综述
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用江
(2010年5月16日)

各位嘉宾、律师同仁:

    2010湖北刑事辩护论坛马上就要闭幕了,一天来,基于“规范刑事辩护防范执业风险”的主题,来自刑事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十五名专家、学者作了精彩的演讲与点评。

    本次论坛不仅是湖北律师界的一次业务培训,也是湖北法律人共同体的一次高峰论坛。这里有最新司法改革举措的披露,有办案经验与技巧的介绍与点拨,也有不同观点的碰撞。从王晨院长“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新型辩护形态——“量刑辩护”正在形成,拓宽律师刑辩业务的空间,刑事辩护从定罪阶段延伸到了量刑阶段。此项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限制了法官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还在于控辩双方能够以独立的身份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来,量刑不再是法官一方的舞台。在林亚刚教授“刑事辩护漫谈”的演讲中,专家提出了共同犯罪案件的辩护人之间应相互配合、辩护观点不能前后矛盾等等好的建议,在随后的点评中,来自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周宾副院长和齐文远、莫洪宪、夏勇教授谆谆告诫大家,法官与律师之间应建立良性、有效的沟通平台,多沟通少勾兑,并进一步拓展了我们对量刑的规范化和增强刑事辩护技能方面的理解与认识。姚仁安会长高屋建瓴,从宏观层面指导我们在刑事辩护中要正确处理党法关系、政治与法律的关系、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刘光圣检察长提出了加强自律、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与联系、提高执业水平等三点中肯建议来防范执业风险。同行邓凡律师提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办案原则来提醒同行要时刻有风险防范意识,因为刑辩律师是戴着镣铐在跳舞,在螺丝壳中做道场,我们要在瓷器店中抓老鼠。赵俊新教授对刑法306条作了精确的解读,并提出对第306条我们不能让它死,就让他沉睡吧。赵慧处长认为律师与检察官应该成为朋友,执业上应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同行严道清律师分析了我们执业风险的三个来源。张忠斌庭长从一个法官的视角对如何做好死刑案件的辩护进行了精心点拨与指导,语重心长,并详细介绍了高法关于几类常发死刑案件的最新政策与方向,我们深受启发。匡正检察官提醒我们为被告人求刑保命辩护中要把握尺度,不要过了,刑事和解、谅解协议要在法官指导下、见证下达成。同行谢序贵律师也谈了他多年从事死刑案件辩护心得、体会与成功经验。
 

    专家们的演讲与点评既有宏观层面的,也有微观层面的,既有刑事辩护基本理论的传授,也有具体辩护技巧的点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与针对性,殷殷之情、眷眷之心,令人感佩,与会律师同行受益匪浅。

    刑事辩护是律师的传统的基本业务,但是由于李庄案的发生,使得本来发展就不充分的中国刑事辩护业务遇到了困难。如何走出困境,推动湖北刑辩业务的健康发展,以“规范刑事辩护防范执业风险”为主题的本次论坛试图借助专家学者的智慧与经验为我们律师同仁开出一剂良方,改变目前刑事辩护沉闷的局面,引导湖北刑事辩护依法有序地开展。令人欣慰的是本次论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规范、有效、充分的刑事辩护也是促进司法公开、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人权的必然要求。可以预见,本次论坛所形成的成果将会对推动我省刑事辩护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对各位专家、学者的精彩演讲与点评表示衷心的感谢!